论坛登陆:
帐号: 密码: 验证码: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 注册
返回首页 党建团建 | 重要公告 | 注册内资公司 | 注册外资公司 | 公司前置审批 | 市办事处 | 菊园论坛
政策法规 | 税务知识 | 一般纳税申请 | 电子申报申请 | 公司变更申请 | 联系方式 | 查看留言
资料下载 | 公司注销 | 会计代理业务 | 企业文化展示 | 优质项目招商 | 交通线路 | 菊园博客
站内搜索:
联系方式

招商热线:59923311,69991515
传真号码:69539086
工商办证:69539081,59927150
税务管理:69539078,69539087

市区办事处

市区办事处联系电话
招商热线:63540391,63540389
代理开票:63532569
传真:63532569

会计代理

注册本经济小区享受会计代理优惠政策
会计代理:69539080,69539082
传真号码:69539082
联系人:陆先生,朱先生
收费标准 
A:小规模类企业,每月300元
B:一般纳税人,每月400元。
以上为基本服务报价,如有特殊要求或业务量较大或较少,价格将视实际情况做调整

资料下载
交通线路指南
用 户  
密 码
 
首页 >> 电子申报 >> 正文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若干问题的通知

加入时间:07-08-24  点击:
 

2000年11月9日 国税发[2000]18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广应用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0]12号),现就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工作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2002年年底前,各地要逐步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广到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体步骤为:
  (一)2001年将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推行到所有开具万元以上销售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简称专用发票)的企业。自2002年1月1日起,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额在万元以上的专用发票,同时全国统一废止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自2002年4月1日起手写万元版专用发票不得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
  (二)2002年完成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全面推行工作。自2003年1月1日起,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同时全国将统一废止手写版专用发票。自2003年4月1日起,手写版专用发票一律不得作为增值税的扣税凭证。
  (三)实现上述分步推行计划,2000年全国要完成25万户的推行任务。为此,各地要积极做好宣传动员工作,在金税卡大批量供应之前,要与航天金穗公司商定好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的供货数量、供货次数及供货间隔,督促服务单位做好企业技术培训和设备安装工作,努力完成好2000年的推行任务。
  二、自2000年1月1日起,企业购置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通用设备发生的费用,准予在当期计算缴纳所得税前一次性列支;同时可凭购货所取得的专用发票所注明的税额从增值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包括税控金税卡、税控IC卡和读卡器;通用设备包括用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计算机和打印机。
  三、增值税防伪税控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按照《国家计委关于核定防伪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价格的通知》(计价格[2000]1381号)的规定执行。
  四、各级税务机关要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国办发[2000]12号文件的规定,对防伪税控系统的销售和售后服务进行严格监督,但不得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防伪税控系统相关的商业性经营活动,不得承担收费性纳税人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技术维护工作(西藏除外)。防伪税控系统省级服务单位和省内服务网络应由航天金穗高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建立和管理,各级税务机关不得指定服务单位。凡不符合此要求的,必须于2000年12月31日前予以纠正。

上一篇:

下一篇:
联系电话:021-69991515 传真:021-69991295 地址:上海市嘉定区环城路2222号  邮编:201800
技术支持:嘉定33332222 | 沪ICP备06020818号
建议使用1024×768分辨率浏览本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