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税务所:
根据沪财税[2012]5号文和沪财税[2012]6号文的文件精神,现要求企业填报《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申报表》,具体工作要求布置如下:
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申报表》的填报要求企业分两批进行:
第一批企业为全市交通运输业及有形动产租赁业销售额前100名的企业,此类企业市局已下发名单,我区共涉及18户(具体名单见附件2),此18户企业要求在2月21日下午2点前完成。
第二批企业为其余的有营改增标志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此类企业我所要求在2月23日前完成。
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申报表》申报模块市局信息部门已在抓紧时间研制,预计将在本周一前上传企业电子申报企业端,企业可在周一登录电子申报企业端进行填制。第一批的18户企业由于其上报电子申报企业端的信息税务系统暂时无法获取,因此请各税务所通知企业在周一将纸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申报表》填报后交专管员审核。(《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申报表》电子档请见附件3)。
第二批企业上传的电子信息届时税务系统可获取,请各税务所对获取的数据进行审核。
此次《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申报表》的填报方法具体请参见附件4,特别需要关注的为以下几点:
1、表格中灰色格为不可填写项或自动计算项,白色格为可填写可修改项。
2、《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申报表》第6列:应税减除项目金额,由于此栏次的数据无法通过申报表进行采集,而是需要企业计算后填列,有一部分的数据需要从进项税额中进行还原,因此请各专管员重点审核此栏次的内容。
3、“上年同期缴纳的营业税额”栏:上年同期对应品目发生应税收入,而本期未发生的,相应税额暂不填报,待本年发生的当月,再将截止上年同期未填报的营业税额填入该栏。
4、本次下发的表格与沪财税[2012]6号文中的表格有两处变化,分别为:
⑷第④列应税服务增值税实际缴纳税款:无欠缴企业等于第③列数。
⑹企业用于应税服务的固定资产更新情况中“期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在“累计”项下是指本(上)年初固定资产账面净值 ;企业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请根据《增值税申报表》及附列资料、相关帐户资料等填写。
上海菊园经济发展中心
2012-2-17
附件:1.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企业税负变化申报表.xls
上一篇:关于扩围申报培训视频资料的通知 下一篇:嘉定区税务局营改增培训辅导工作问卷调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