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所得税汇算清缴通知
时间:2011-12-16 23:39 来源:上海注册公司 作者:嘉定注册公司
尊敬的纳税人:
根据国税法【2009】79号、沪国税所【2011】3号文精神及税务机关要求,菊园经济城201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已开始布置落实。现将有关汇缴工作要求告知如下,请各企业按时完成申报工作:
一、汇缴对象
本市缴纳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包括查账征收企业和核定征收企业。
二、申报时间
企业必须在4月30日前完成申报工作。5月30日前完成补税工作。
三、上报资料(纸质)
1、《企业年度所得税申报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必报内容)
2、《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必报内容)
3、技术研发费加计扣除告知书(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必报内容)
4、企业年度会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报告)(必报内容)
5、企业其他涉税事项资料(包括备案类、登记类资料)(选报内容)
四、各类报表的获取
1:直接到税务机关领取
2:菊园经济城或上海办事处
3:企业端软件申报审核通过后打印
4:参加免费培训时领取(免费培训时间为3月17日、18日下午1时,嘉定区塔城路453号上海大学图书馆报告厅,培训仅针对查 账征收企业)
特此告知
谢谢配合!
菊园经济城
2011年3月4日
此信息版权归菊园经济城所有,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操作流程
第一步:填写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并打印
第二步:将填写好的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客户端)网上电子申报
第三步:4月20日前将上述打印的表格和2010年12月财务报表盖好公章交税务专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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